宁夏公安厅为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,是全区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。各市设公安局,各县(市辖区)设公安局(分局);县(市、区)公安(分)局下设公安派出所,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。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位于银川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,成立于1958年10月25日。1958年至1980年曾多次更名,在1980年8月更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延用至今。2017年11月,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“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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